国家马术队东京奥运会资格赛运动员和马匹选拔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20年东京奥运会资格赛参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骑手和马匹组成国家马术队,特制定《国家马术队东京资格赛运动员和马匹选拔办法》,现予发布并施行。
第二条 国家马术队实行中马协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日常训练管理由领队全面负责,重大事项报请中马协。
第三条 选拔名额和年龄
每个单项最多4名运动员和4匹马。运动员年龄出生在2002年12月31日或之前,三项赛马匹出生在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场地障碍赛马匹出生在2011年12月31日或之前。
第五条 选拔时间
(一) 三项赛资格赛运动员和马匹选拔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
(二) 场地障碍资格赛运动员和马匹选拔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 盛装舞步资格赛运动员和马匹选拔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第六条 选拔条件
(一)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 遵守国家马术队各项管理规定,能够按照国家队的安排完成各项训练工作;
(三) 刻苦钻研业务,对马术事业具有献身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事业心;
(四) 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到国家队;
(五) 除盛装舞步外,其他项目依据规定期限内的比赛成绩排名,排名前四位的运动员和马匹通过选拔,获得参赛资格。
第七条 排位计算标准:
(一)运动员必须在境外训练并参加国际马联(FEI)主办的奥运会资格赛比赛,各项目达到以下级别可获得相应积分:
1. 三项赛(含三日赛和一日赛,需人马组合)3星级(含)以上,计算2场比赛积分。积分相同时,星级高的骑手优先选择;积分和星级相同情况下,按照舞步-障碍-越野的权重顺序逐一比较,综合成绩较优者优先选择;
2. 场地障碍赛骑手自主选择障碍高度1.50米以上的CSI4星级和CSI5星级比赛,计算三场累计罚分成绩。运动员可多次参加以上类别比赛,罚分累计进行排位,所取得的成绩须由国际马联(FEI)证明并提供赛事录像。
3. 最终参加资格赛的骑手须由教练组商定并上报中马协备战东京奥运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运动员和马匹的替换
1. 国家马术队资格赛运动员和马匹的组成采取“动态管理”,打破一选定终身的模式。将根据以下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2. 如运动员或马匹在最终报名截止前出现伤病或检疫不合格等情况,由排名后序运动员或马匹进行递补,或经由专家教练小组建议提请备战领导小组同意的骑手或马匹递补;
3. 选拔产生的运动员和马匹如出现违反《反兴奋剂条例》、成绩造假等违规行为,取消该运动员和马匹参赛资格,由积分排名后序运动员和马匹进行递补。
第九条 附则
本选拔办法解释权归中国马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