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术协会骑手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提高中国马术运动水平,规范项目管理,客观、公正地评定骑手的竞技水平,从当前我国马术运动发展的实际出发,特制定中国马术协会骑手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一、积分的原则与范围
(一)贯彻马的福利为先的马术运动核心价值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竞争,鼓励运动员参加境外高水平国际比赛,使积分能够体现运动员的真实水平。以竞赛积分为国家队运动员选拔提供依据。
(二)凡在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的骑手、马匹才具有资格获得积分。注册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马术协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三)只有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赛事,或参加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以及国内省、区、直辖市马术协会主办的赛事,并获得相应名次,骑手才能获得积分。
二、积分办法
(一)依据马术比赛特点,将国际、国内赛事划分为若干档次计算分值(见附件《骑手个人赛积分规定》和《骑手积分分值标准》)。年度积分为本年度骑手参加的国际、国内比赛获得的积分之和。
(二)按年度积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多少排列年度名次。骑手可以骑乘不同马匹参加全年比赛并分别获得积分。总积分排序出现相同,以级别高的比赛积分高者为先。同场比赛积分相同以名次列前者为先。同场比赛一名骑手骑两匹以上(含两匹)马匹参赛,以成绩列前的一匹马计算积分名次;其余马匹只计成绩,不计名次并分别计算积分。不同的骑手骑同一匹马参赛,积分按不同的运动员获得的不同名次分别计算。一名骑手在不同项目所获总积分均作为入选不同项目国家集训队的依据。每年年末将公布年度积分。
(三)所有参赛马匹必须持有中国马术协会马匹护照,且完成中国马术协会本年度注册,参加国际比赛必须持有国际马术联合会马匹护照,任何虐待马匹的行为都将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四)积分累计只计录骑手参加个人赛的名次积分。
(五)骑手必须参加以下比赛才能获得赛事积分:
1、奥运会和亚运会等国际综合性赛事;
2、国际马联(FEI)主办的所有星级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所有比赛;
4、各省(区、市)体育局或马术协会主办的比赛并已申请获批加入中国马术协会赛事积分体系;
(六)一名运动员一个年度可以参加多次以上规定的比赛,但是最多计算成绩较好的 10 次比赛的积分,其中省(区、市)体育局或马术协会主办的比赛最多计入5场比赛的积分。
(七)参加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主办的赛事,必须及时向中国马术协会递交比赛规程、秩序册和成绩册,以便为运动员计算相应的积分。
三、积分的作用
(一)从积分列前者,选拔年度国家马术队运动员。
(二)作为选拔代表国家参加国际相应各级别和不同年龄段比赛人选的依据。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体现骑手和马匹一年的运动能力和价值。
(四)作为运动等级报批条件之一。
四、对违规、违纪的骑手,将视其情节予以警告、罚分,直至停赛的处罚。
五、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马术协会。
六、本办法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2.骑手积分分值标准
中国马术协会
2019年5月29日